5月16日,和而泰一份题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而泰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惨遭吃瓜群众围观,该公告在标题部分将“临时股东大会”写成了“临死股东大会”。
对此,和而泰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这个地方写错了,公司已撤回修改”。记者注意到,16日晚间20:01分,和而泰重新发布了该份公告,对上述错误的标题作了修改。
和而泰在年报中指出,公司在智能控制器行业发展二十余年,以清华大学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两所著名高校为股东背景与后台技术资源,是国内高端智能控制器龙头企业之一,也是伊莱克斯、惠而浦、TTI、ARCELIK、BSH、博格华纳、海信、海尔、苏泊尔等全球著名终端品牌厂商在智能控制器领域的全球主要合作伙伴之一。
上述错误公告一经发出,便就在多个社交平台以及投资者论坛持续发酵,甚至席卷律师圈、上市公司圈以及信披人员群体。当日晚间,有卖方分析师、券商人士以及上市公司人士在看到错误版本后向财联社记者指出,在他们撰写报告或者相关材料文件时,也会在“公募基金”“经纪业务”等行业名词上再三校对,因为公募基金易写成“公墓基金”,经纪业务易写成“经济业务”。
记者注意到,将“临时股东大会”写成“临死股东大会”的上市公司不止和而泰一家,还有洲明科技、中航重机、智慧松德(现称福能东方)等上市公司在其公司发布的公告内也犯下相同错误,且存在笔误的公告时至今日仍可在相关软件平台检索到,安如磐石。
“魔鬼藏于细节,有些东西看似容易,却反而往往会被大家所忽略。”某大型律所主任律师告诉财联社记者,律师团队在重要公告内出现上述情况并不常见,但这次出现错误的律所为业界有名的大型律所,犯此低级错误,实在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