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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4日讯 隆华新材(301149.SZ)昨日晚间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根据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韩志刚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公告披露日,韩志刚持有隆华新材146,150,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99%。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取得的股份。

  

韩志刚与韩润泽、韩曰曾、薛安斌为一致行动人。韩润泽系韩志刚之子,韩志刚和韩润泽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暨共同实际控制人。韩曰曾系韩志刚之父,薛安斌系韩志刚之配偶之父。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将前述主体所持直接和间接权益合并计算,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股票交易或权益变动的相关约束。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隆华新材236,947,5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10%。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隆华新材2021年11月1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7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07元/股,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尹鹏、祁俊伟。隆华新材募集资金总额为7.0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4亿元。

  

隆华新材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3.74亿元。隆华新材于2021年11月5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2.7亿元,分别用于36万吨/年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研发中心、营销网络建设、补充流动资金。

  

隆华新材本次发行费用合计6045.80万元,其中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5081.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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