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断推动着人类文明向前发展。在党和人民的事业中,科技事业始终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发挥了十分重要的战略作用。
30年前,作为我国科技领域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科学技术进步法于1993年颁布施行,并于2007年第一次修订。2021年,该法又迎来重大修订,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法律规定,完善高效、协同、开放的国家创新体系(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在2007年修订时就写入了法律),加强科技创新治理,强化战略科技力量,进一步健全科技创新保障措施,全面升级我国科技治理体系。
(资料图)
在科学技术进步法颁布30年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对该法的执法检查。7月3日至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蔡达峰率队的执法检查组在安徽开展检查。在皖期间,执法检查组前往合肥、马鞍山、芜湖三地,采取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了解多家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创新主体贯彻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的情况。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安徽省对科技创新工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认真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坚定下好创新“先手棋”,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栽树工程”,依托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做大做强做活科技创新这篇大文章,实现了“科教大省”向“科技创新策源地”跨越发展。
聚焦科技创新 加强战略前沿布局
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完善高效、协同、开放的国家创新体系,加强科技创新治理,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更加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有关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设情况,包括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及创新带动作用发挥情况,是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
7月4日,执法检查组在安徽检查的第一站,选择了本源量子计算科技(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前后,国际巨头在量子计算机领域发展迅猛,而当时我国还没有任何量子计算相关企业。我国的科学家意识到,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实验室里无法造出真正的量子计算机。”该公司负责人说,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2017年9月11日该公司成立。
从2020年一代机“悟源”面向全球开放服务,到2021年二代机“悟源”首次销售给客户使用,再到2022年三代机“悟源”获得合肥创新产品认定,直至今年四代机“悟空”正在紧张联调联试,5年时间,该公司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成长为国内量子计算龙头企业,也是国内首个量子计算独角兽企业。
近年来,安徽省聚焦自立自强,加强战略前沿布局,瞄准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贡献,发挥比较优势,研究提出以打造量子信息、聚变能源、深空探测三大科创引领高地。以量子科创为例,由合肥国家实验室牵头起草国家量子科技发展规划,体系化推进国家量子科技发展战略布局,加速量子信息技术工程和产业协同发展,打造全球量子科技、产业发展“双高地”,涌现“墨子号”“祖冲之二号”“九章三号”等重大原创成果,集聚量子信息产业链上下游企业60余家。
结合发展现状,本源量子公司负责人向执法检查组提出多个建议。“目前量子计算还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因此企业的风险投入还不够。建议通过立法消除企业后顾之忧,推动量子计算产业发展。同时,建议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攻关关键核心技术。因为很多技术创新是一家企业或者说一家科研机构难以完成的,必须要举国之力来攻关研究。”此外,这位负责人还建议大力推动量子计算的国际合作。“目前我国的量子计算还仅限于国内,没有走向国际。怎样才能既保证科技走出去,又保证一定的科技安全,需要从国家层面去考虑。”
构建开放格局 统筹协调区域创新
“区域科技创新”是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增加的重点章节内容,也是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2022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条例》明确,安徽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省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统筹协调、服务保障和监督实施。同时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长三角科技创新协调合作机制,推动构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支持与国内其他地区在科技创新领域广泛合作与协同发展;加强国际科技创新交流合作,营造有利于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良好环境,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
据安徽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张红文介绍,近年来,安徽省大力推进长三角创新共同体建设。加强与沪苏浙产业链等高对接、科技创新协同攻关、制度创新同步衔接,增强链接长三角和中部地区的市场枢纽功能。率先出台安徽省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和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实施方案。以“揭榜挂帅”方式承担国家级长三角联合攻关项目5项,立项数居长三角之首。强化上海张江、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两心同创”,联合推动国家实验室等建设,协同共建长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联盟。同时,充分发挥合肥全国科创资源汇聚枢纽、重要战略区位叠加等优势,突出科创引领和体制机制改革特色,向东承接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向西连接武汉、成渝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打造支撑沿长江科创走廊的关键节点。
加强基础研究 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之源,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为强化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将“基础研究”单独成章,并放在总则之后,重要性可见一斑。
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从统筹推进基础研究、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加强基础研究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规定,通过立法解决我国基础研究投入不足、基础研究发展不全面、支持基础研究机制不稳定、基础研究人才不足以及相关评价、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此次执法检查的一个重点就是了解有关强化基础研究的情况。
7月6日,执法检查组一行来到芜湖市,前往芜湖市政府联合高校共建的两家研究院了解情况。
为响应国家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2019年1月28日,芜湖市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联合成立的长三角信息智能创新研究院正式运行。该院立足芜湖,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主要围绕应用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以及高端人才培养四个方面推进工作,在医学智能、工业智能、金融科技、社会治理、数字文化几大板块重点发力,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百行百业。该研究院共有员工63名,几乎都是一线研发人员。
相比之下,芜湖市政府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联合共建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芜湖研究院是一家小而精的研究机构,专业性较强,有郝跃院士安徽省工作站等4个省级创新平台,还有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等3个市级创新平台。除了100多名员工,这里还有近200名研究生。这些研究生除了在西电上基础课、来研究院上专业课之外,还到一线企业实习。
近年来,安徽省着力加强基础研究,立足优势领域和产业需求,聚焦“从0到1”,持续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高校院所深耕基础研究“最先一公里”,不断强化基础研究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强化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成效明显。高能级平台建设不断提升,高标准重塑省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累计组建省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34家,打造一批国家级创新基地“预备队”和省级创新基地“先锋队”。同时,安徽省还构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贯通机制,并不断完善基础研究保障体系,出台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撑。
目前,安徽省区域创新能力上升到全国第7位、连续11年保持全国第一方阵,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成效显著,在全国创新格局中的地位和重要性进一步凸显。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