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交纸质提取申请书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昨日发布《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申请材料的公告》,明确国管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交纸质提取申请书。
公告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即日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提交纸质提取申请书,但职工应当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告知承诺制有关规定,承诺申报的信息准确、完整、有效,对提取适用事项真实性负责。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按要求仍需要提交纸质版提取申请书,但诸如异地购房证明、社保证明、无房证明、退休证明、离职证明、收入证明、补缴证明等证明材料早已简化取消。特别是在京无住房且租房的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时,仅需提供身份证外加填写相应申请表即可。(记者 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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