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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消息,日前,针对网上热议的“雪糕刺客”乱象,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做好明码标价的提醒告诫书”。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做好明码标价的提醒告诫书》指出,经营者在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公开标示价格等信息。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同一品牌或种类的商品因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当针对不同的价格分别标示品名。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同时,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发现北京酷丝特商贸中心、北京家和康泰商贸有限公司等6家经营主体存在雪糕未明码标价情况,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当场对以上经营主体共处罚款5500元。

关键词: 北京市场 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