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CCC强制性认证有关事项的通告。

文件指出,传导式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桩、便携式随车充)纳入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上述产品未获得CCC认证、未按规定加施CCC标志,禁止出厂、销售、进口,不得在经营活动中投入使用。家用私人充电桩同样属于管控范围。换电设备、无线充电设备除外。

2026年8月1日之前已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存量充电桩,不再要求补办CCC认证,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设备检修维护,保障运行安全。2026年8月1日后新购置、新安装、更换的充电桩,必须取得有效CCC强制性认证。


【资料图】

全文如下: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CCC强制性认证有关事项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广大消费者: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第50号公告,电动汽车供电设备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为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桩生产、销售、安装、使用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传导式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桩、便携式随车充)纳入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上述产品未获得CCC认证、未按规定加施CCC标志,禁止出厂、销售、进口,不得在经营活动中投入使用。家用私人充电桩同样属于管控范围。换电设备、无线充电设备除外。

二、2026年8月1日之前已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存量充电桩,不再要求补办CCC认证,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设备检修维护,保障运行安全。2026年8月1日后新购置、新安装、更换的充电桩,必须取得有效CCC强制性认证。

三、销售经营者、充电运营企业应当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禁采购、储存、销售、使用无证充电桩,做好进货查验,留存CCC认证证书及进货票据,及时下架处置库存无证产品。不得改装充电桩关键零部件,改装将导致认证失效。

四、广大消费者选购充电桩,应当核验CCC标识,并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核验证书有效性,不购买来源不明的低价非标产品;安装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作业单位实施,杜绝私拉私改。经营性充电场站用于贸易结算的充电桩,应当依法开展计量强制检定。

五、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销售、使用无CCC认证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伪造、冒用CCC标志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社会各界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2日

关键词: 电动汽车 交流充电桩 直流充电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