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2〕2号),我校将在2023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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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类型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类别有: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8能源动力。
2.招生名额
2名。计划单列。
3.报考条件
1.符合《中国科大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通告》、《中国科大2023年工程博士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通告》中规定的要求(https://yz.ustc.edu.cn)。报考前应先联系招生导师,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2.符合教育部文件中关于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计划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的要求。
3.承诺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招生生源范围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5.报考资格审核
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完成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所需材料、办理程序与时间等相关信息请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6.报名及考核程序
招生领域、招生程序、考核形式及要求等,请参见《2023年工程博士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通告》。硕转博考生详询所报考学院。
考生向报考院系寄送的材料除《2023年工程博士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通告》中规定的所有材料外,还需提交《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一份。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报考类别”只能填“定向”。
7.录取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报考骨干计划工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并择优录取。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涉及骨干计划研究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学金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它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
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均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在线上统一公示。
8.其它及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https://yz.ustc.edu.cn/article/2615/177?num=-1)。
研究生招生网站:
https://yz.ustc.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咨询电话:
0551-63602925、63600532
9.附件
附件1: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附件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协议(在职)
附件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协议(非在职)
上述表格可以从“中国科大研究生招生在线”网站(http://yz.ustc.edu.cn)“文档下载”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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