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依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从2018年至今共公示了三批具备合格资质的企业名单,三批共计47家企业。其中获得再生利用合格资质的企业数量为16家,获得梯次利用合格资质的企业数量为20家。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从区域分布来看,广东企业8家,湖南、江西、浙江各6家,安徽、江苏企业各4家,湖北、天津各2家,北京、福建、贵州、河北、河南、厦门、陕西、上海、四川各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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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资料请参考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市场前景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同时中商产业研究院还提供产业大数据、产业情报、产业研究报告、产业规划、园区规划、十四五规划、产业招商引资等服务。

关键词: 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