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对大数据杀手正式“开刀”:《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市场主体不得通过数据分析,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违反规定的将给予重罚——违法所得不超过1万元的,5万元起罚。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
杀熟,这个自古以来就有的买卖伎俩,插上科学的翅膀后,隐藏的越来越深,甚至以更针对你需求的推荐和多方位的服务,让你身为VIP而认为物有所值。
你被“割过韭菜”吗?
选购同样的产品,不同的手机显示不同的价格;老用户在消费时,价格反倒比新用户高;多次搜索浏览商品后,价格变高……互联网平台利用大数据算法,对不同的用户设置不同的价格,这种行为也被称作大数据“杀熟”。北京市消协的一项调查显示,许多被调查者表示曾被“杀熟”,而网购平台、在线旅游、网约车类移动客户端或网站是“重灾区”。
近日,红网《百姓呼声》栏目一网友发帖留言称,自己在某电商平台购买奶粉时,同一产品、同一时间、同一下单页面,商品显示的价格却与同事手机里的定价相差20元,而自己还是付费会员,同事仅是普通会员,百元商品竟遭遇如此“大数据杀熟”,该网友不禁对会员定价机制产生了疑惑。
身边的同事沈沈也分享了她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同样也是在电商平台。她在使用手机在某电商平台购买图书时,意外发现同事的账号反而比自己的会员价格便宜了15块钱,仔细对比才发现,原来普通账号页面多出来一张“满69减15”的优惠券。沈沈认为自己遇到了大数据“杀熟”。
早前在虎嗅科技组的一篇调查采访文章中一位程序员曾表示,在电商场景中,还存在另一种“杀熟”现象。他举例称:假如我平时浏览服装和宠物用品时间比较多,那么某宝在给我推荐这类产品时,需要推荐相似但性价比高的产品,因为花费了较多时间,会产生“价格敏感”——因为常用,我会对这些商品价格区间更为熟稔。反之,当我突然开始浏览平时不怎么看的产品,比如机械键盘,男生球鞋,且浏览时间不长,那么算法就会倾向于推荐价格较高的产品。
总而言之,我们每一个人,似乎都被一套特定的算法所“操纵”。
5000万遏制住“大数据杀熟”?
当大数据杀熟成了互联网消费中的顽疾,除了引发全民的关注度持续高涨,也带来了司法部门的关注。
今年2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明确大数据“杀熟”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差别待遇行为。按照《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人认为,五十万元的处罚标准不高,与平台企业获利和“身价”相比,不过是毛毛雨,如同罚酒三杯,对平台企业“大数据杀熟”行为,难以起到遏制作用。那么此次《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处罚力度能否遏制住“大数据杀熟”?
业内人士认为,5000万罚款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大数据杀熟成本,确实能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想要把“大数据杀熟”罚出场外,也没那么简单。虽然以行政手段为大数据“杀熟”戴上紧箍将对行业产生积极的警示作用,但落实在实操层面难度、成本均相对较高,且目前行业尚无有效手段界定大数据“杀熟”,从这个角度说,对“大数据杀熟”违法行为,有关监管部门还需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采取技术手段和技术设备,建立相应的大数据网上监管平台,针对网络信息平台进行全天候的在线监管,提高对各种隐性大数据利用违法行为的查处能力。此外,可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黑名单制度,一旦发现企业存在通过大数据“杀熟”损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行为,不仅要对其给予行政处罚,还要将其纳入诚信黑名单。
总之,从法律条文的“不得”杀熟,到形成有效的机制让网络平台“不能”杀熟,再到以严肃的查处和高额的罚金形成震慑效应让网络平台“不敢”,还是有段路要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