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重庆市 2021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明确了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补贴对象和相应的补贴标准。
通知明确,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对象为在本市购买、上牌和使用新能源公交车的单位和个人。补贴产品为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并同时满足国家及本市补助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 (含增程式) 公交车。
补贴标准为在 2020 年基础上退坡 10%,技术要求及过渡期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其中,非快充类纯电动公交车单车市级财政补助上限为 1.62 万元 / 辆,快充类纯电动公交车单车市级补贴上限为 1.17 万元 / 辆,插电式混合动力 (含增程式) 公交车市级补贴上限为 0.68 万元 / 辆。
值得注意的是,在重庆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共服务领域换电站投资建设单位、对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且接入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的公共服务领域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或变压器额定输出功率(取二者中的较小值)给予 400 元 / 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