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者在第四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展上查看一款神经外科手术显微镜。 新华社记者 李芒茫摄
疫情期间,一位美籍华人不幸在美国纽约感染了新冠肺炎,在当地医疗资源紧张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平台,他联系到在中国武汉抗疫一线的呼吸科专家苏远,在医生的指导下,与病毒斗争了12天后,他终于好转并逐步康复。最近,在直播平台,他向公众分享了与病毒抗争的经历。
这只是众多“互联网+医疗”惠及民众的实例之一。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互联网+医疗”加速走进人民生活,充分发挥了无接触、响应快、突破空间壁垒的优势,引发了一股“线上就医”热潮,而这只是我国各地推动互联网技术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积极作用的一个缩影。
多方共赢 锦上添花 也是雪中送炭
2017年12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就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文化”等,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上有所呼,下有所应。
APP上挂号,告诉您的就诊时间精确到某天的几点几分;医生开出处方,在APP上支付后就可以到窗口直接取药……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里,就医APP联通了“查询—预约—就诊—网上支付”等各个环节。“这让患者的就医时长由4—5小时缩短至平均1.7小时。”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院长蔡秀军说。
对于一线城市患者来说,“互联网+医疗”或许是锦上添花,而对于欠发达地区患者,“互联网+医疗”则是雪中送炭。
在遥远的西北边陲,2016年4月,好大夫在线与银川市政府合作共建银川智慧互联网医院,通过互联网医院,好大夫在线当时14万余名医生的诊疗能力被输送到包括基层地区在内的全国各地,助力分级诊疗。医疗平台和地方政府的合作,让全国的患者都可以在互联网医院实现在线问诊、开药、预约检查和手术等。
“远程诊疗是一个多方共赢的解决方案。”中国社会科学院健康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秋霖说,在医改和分级诊疗的大背景下,对于三甲医院的专家们来说,国家除了希望他们诊治疑难重症外,还希望他们向基层医生提供远程会诊、远程诊断,形成“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基层治疗”的模式。而“互联网+医疗”恰恰是能够实现这一模式的载体。利用“互联网+医疗”,患者不用奔波就能拿到上级专家的诊治方案,还能享受更高的本地医保报销;本地医生在得到上级专家帮助的同时,也得到了一次学习机会,快速提升了专业能力;本地医院既留住了患者,又增加了业务量。
政策推动 加快线上医疗 规范发展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在此次疫情中,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加快推动“互联网+医疗”规范发展。
国家卫健委连续出台多个有关文件,充分肯定了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在抗击疫情中的独特优势,释放出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的强烈信号。如新增新冠肺炎在线预检服务;积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网上义务咨询、居家医学观察指导等服务;组建多个国家级“互联网+”平台,涵盖远程医疗、心理援助、中医诊疗、智能医疗等。
更具突破意义的是,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还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复诊服务,各地可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在线开具电子处方,线下采取多种方式灵活配药,参保人可享受医保支付待遇。医保部门加强与互联网医疗机构等的协作,诊疗费和药费医保负担部分在线直接结算,参保人如同在实体医院刷卡购药一样,仅需负担自付部分。
目前,江苏、上海、浙江等多地已将“互联网+医疗”服务和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并快速进行信息系统改造。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测算,2018年“互联网+医疗”行业市场规模达到491亿元,同比增长51.08%。“互联网+医疗”行业用户规模不断增长,截至2018年我国“互联网+医疗”行业用户规模超过3亿人,占全体网民比重的36.3%。而到2019年4月,“互联网+医疗”用户规模达4.5亿人,占全体网民规模的52.9%。
加强监管 守住治病救人 安全底线
加速布局的同时,我国对于“互联网+医疗”的监管也在加强。
《意见》特别提出要强调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对强化医疗质量监管和保障数据安全作出明确规定。
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医疗”会将老百姓看病的时间降下来,花费降下来,但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不能降低。
在国家对“互联网+医疗”加强监管的同时,各地也将监管政策落到实处。
江苏明确要求省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在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前,必须首先接入“江苏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系统”。该系统围绕互联网诊疗的事前、事中、事后3个阶段,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诊疗、护理、处方5个方面15类服务行为进行监管。医生的每一次问诊,开出的每一张处方,护士上门服务的每一次记录在系统上都有迹可循。通过预警系统,可及时干预违规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宁夏、福建、山东、上海等省市区也公布了有关政策,对互联网医院的监管提出明确要求。
对于开设互联网诊疗服务后各方的责任认定,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互联网医院是以实体医疗机构为依托设立的,责任的主体还是医疗机构本身。在监管方面,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线上线下统一监管。强化第三方平台的责任,并建立医疗责任的分担机制,防范化解医疗风险。
打破壁垒 让患者尽享 更优质服务
“经过疫情推动,未来‘互联网+医疗’的发展趋势将会更加明朗。”陈秋霖说,但未来究竟是采取互联网医疗平台模式,还是医院做自己的互联网平台,仍不能确定,因为这两种方式都各有利弊。
陈秋霖表示,第三方互联网医疗平台能够实现跨医院、跨地域调动医生资源,这是一般单体医院平台很难解决的。互联网的核心价值,在于把海量资源汇集起来统一调配,提供给海量的用户,规模化完成需求与供给的高效匹配。医院自建互联网医院,一方面有利于深度服务,但另一方面单个医院的医生数量有限,必然带来服务响应上的局限,如果各医院的资源不能打通,就无法起到互相补位的作用,服务效率难以提升。也许未来,可以考虑平台和医院之间合作。
蔡秀军认为,随着5G技术的发展,其在医疗领域,特别是在远程医疗方面的前景是非常光明的,将有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手段、新服务模式应用于方便患者就诊上。在技术进步的同时,“互联网+医疗”方面的一系列配套政策还需进一步加强,由国家层面统筹谋划与技术进步相适应的配套政策,既要打破技术壁垒,更要打破政策壁垒,以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病人少跑腿。
(记者 付丽丽)
关键词: 互联网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