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002411.SZ)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股东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阳光融汇”)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延安必康股份不超过3064.57万股,即不超过延安必康总股本的2%。
截至2020年3月24日,阳光融汇持有延安必康股份1.01亿股,占延安必康总股本的6.59%。
值得注意的是,延安必康于2020年1月10日公告,延安必康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宗松(延安必康实际控制人)拟自2020年2月9日起90个自然日内,减持延安必康股份数量不超过4596.85万股,即不超过延安必康总股本的3%,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发行。
延安必康3月25日晚间发布的另一份公告显示,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宗松部分股票遭遇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2020年2月9日至3月24日期间,合计被动减持1301.70万股,占延安必康总股本比例的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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