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3月12日最新披露的一份判决书显示,杭州缔煌食品有限公司代理王某“因以传销模式销售缔煌食品系列产品”,被浦江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王某不服浦江县市场监管局的处罚,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辩称自己“一直按照缔煌公司的模式在经营,缔煌公司没有被认定传销,我怎么能算传销”。
此案经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一审、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两级法院先后判决,均支持浦江县市场监管局的处罚决定。
中国网财经记者发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指出,杭州铁路运输法院(2018)浙8601行初160号行政判决中涉及的关于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缔煌生物”的相关内容,该判决第7-8页显示,“缔煌生物”的计酬模式被判定为传销。而王某介绍他人传销时使用的计酬模式和资料与浙江缔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致。
判决书指出,杭州缔煌食品有限公司与浙江缔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系同一公司,作为传销商品的实际经销实施主体的杭州缔煌食品有限公司的“案涉营销行为已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认定为违法传销行为”。
据介绍,王某声称缔煌生物的“帝皇”产品具有“调理亚健康、改善微循环”等功能,介绍他人以660元/盒的价格购买“帝皇”产品成为会员,并提供“报单”服务。
王某同时宣称,成为会员后,可以按浙江缔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计酬制度的规定以被发展会员的销售业绩为一定依据计收由公司给付相应的报酬,会员可以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缔煌生物”微信公众号会员系统查询其收益情况。
“帝皇”产品《消费代理制计划》的主要内容为:一、购买一盒帝皇产品,即可注册为帝皇产品的消费者。二、消费奖(直推奖)15%。消费者直推一个消费者可得15%的奖金。三、级差奖(八个级别)。1、业务员:销售总业绩达到20盒,级差奖5%。2、七级代理:销售总业绩达到50盒,级差奖10%。3、六级代理:销售总业绩达到100盒,级差奖15%。4、五级代理:销售总业绩达到200盒,级差奖20%。5、厉害级代理:销售总业绩达到300盒,级差奖25%。6、三级代理:销售总业绩达到400盒,级差奖30%。7、二级代理:销售总业绩达到500盒,级差奖35%。8、一级代理:销售总业绩达到600盒,级差奖40%。四、培育奖30%。直推的代理当业绩与你平级时,这时不再拿级差奖,开始拿培育奖,具体方案如下:推荐第一代收入的15%,推荐第二代收入的10%,推荐第三代收入的5%。
判决书显示,王某先后介绍陈文宣、钟惠娅、王剑英、钟惠芳、洪娇、任春平等24人成为帝皇公司会员。陈文宣成为会员后,推荐20人加入组织,销售业绩522盒,共获得奖金73233.37元。李成卫成为会员后,直推的人有13人,奖金15000多元。至2018年7月19日,通过直接或间接介绍购买“帝皇”产品并注册的会员达806人,销售总业绩1144盒。
法院认定王某介绍的“帝皇”产品营销模式中,购买人须以购买产品方可成为会员并取得发展其他人员成为会员的资格,且会员按照其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的销售业绩计收相应的“直推奖”、“级差奖”、“培育奖”,该行为模式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三)项所规定的传销构成要件。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决定责令王某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0元。
天眼查显示,浙江缔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15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钱许勤,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杭州缔煌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30人,法定人钱慰,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杭州缔煌食品旗下拥有的“帝皇”和“缔凰”两款产品,是源于马来西亚赢龄集团公司合作研发生产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