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0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上海江城皮肤病医院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25万元。
通报称,上海江城皮肤病医院在第三方医美APP宣传其医疗美容服务时使用4名女性患者治疗前后的面部对比图片。经查实,图中4名女性并非上海江城皮肤病医院实际消费者,图片系该医院自行从网上下载并编辑使用,构成虚假广告。此外,上海江城皮肤病医院还宣称“激光祛斑三大优势科学安全、安全可靠、三效合一”,构成违法对医疗服务进行安全性保证。
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责令上海江城皮肤病医院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5万元。
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上海江城皮肤病医院,该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如果有上述相关情况的话,广告部门会按照政府要求来执行的。”
天眼查显示,上海江城皮肤病医院成立于2003年7月,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王蔚是持股60%的大股东;李彤为法人代表,是持股40%的二股东。
上海江城皮肤病医院股权穿透图(来源:天眼查)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至今,上海江城皮肤病医院被处罚累计数十次,其中,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共计数十万元。
天眼查“历史行政处罚”一栏显示,2016年至2017年,上海江城皮肤病医院因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被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处以警告处罚。
来源:天眼查
天眼查“行政处罚”一栏显示,2018年3月21日,上海江城皮肤病医院因违规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总队责令停止发布,并罚款1.6万元;2018年10月22日,其因发布违规医疗广告被杨浦区市场监管局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2019年5月13日,其因发布违规医疗广告被杨浦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万元;2019年12月12日,其因发布虚假广告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5万元,并责令停止发布;2020年1月15日,其因发布违规医疗广告被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1万元。
关键词: 上海江城皮肤病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