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开店宝”)江苏分公司因南银)罚字〔2020〕第7号中的未按规定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等被罚款58万元。

据罚单详情,开店宝江苏分公司违反了南银)罚字〔2020〕第7号中的三条规定:1.未按规定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管理;2.未按规定设置、发送收单交易信息;3.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

(图注:截自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官网)

据开店宝官网,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注册资本1.2亿元,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开展全国范围的银行卡收单业务。主要业务包含“银行卡收单业务和预付卡业务”。

关键词: 开店宝 特约商户实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