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江西南昌制药有限公司(“江西南昌制药”)因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被责令停产整顿三十天,并被罚款2万元。

天眼查显示,该企业曾因多次生产“咳特灵胶囊”、“妇乐胶囊”等劣药被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

来源: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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