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方便、快捷、不堵车,小电驴深受大家喜爱。近期,上海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市生产、销售的20批次电动自行车及23批次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发现,爱玛等4批次电动自行车样品不合格、天能、绿亮等3批次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样品不合格。

根据相关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不能超过最高设计车速,且不超过25km/h。本次电动自行车抽查有2批次的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分别来自丹尼骑和优速。其中1批次的实测值25.4km/h,超标准值0.4 km/h;另1批次的实测值23.0km/h,并未超标准值,但企业明示的最高设计车速为18km/h,因实测值超最高设计车速被判为不合格。

另外,本次抽检的三批次样品照明不合格,分别来自优速、爱玛和赛箭。其中有一批次前灯不合格,2批次后灯不合格,均为亮度值达不到标准要求。

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不合格项目上,两款天能电池专用充电器样品和一款绿亮电动车专用充电器样品不达标。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电动自行车如果使用输入、输出线及插头不合格的产品时,有直接插在220V交流电上使用的风险,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有可能产生触电、起火等安全隐患。

对此,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建议,电动自行车要根据自身的使用需求选择,并不是续行里程越长越好;要选择已取得3C认证且常见的好口碑品牌,也要挑选经营时间长信誉好的商家,可以确保售后服务得到保证;不要追求大功率和高车速。

同时,在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时,谨防雨淋、高温、阳光直射;不要在楼道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不要飞线充电,尽量避免充电时间过长等情况;尽量避免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颠簸;当充电器在充电时,严禁在表面用其他物品覆盖。(完)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爱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