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由中国商务部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共同主办的国际贸易中的铁路运单使用及未来法律框架高级别研讨会在重庆举行。为期两天的研讨会上,国内外专家将围绕国际贸易实践对铁路运单功能的新需求,解决铁路运单物权凭证问题的创新做法、困难障碍,以及未来国际规则构建和具体解决方案等问题进行讨论。
资料图:中欧班列。中新社发 吕晋 摄
2019年7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52届会议通过了中国政府提交的“关于就解决铁路运单不具备物权凭证属性带来的相关问题开展工作的建议”。该建议旨在通过推动完善相关国际规则,解决铁路运单物权凭证问题,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交易风险,为促进各国间的贸易畅通、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规则保障。
“目前我们已将解决铁路运单使用的相关问题纳入工作法案,并着手起草相关的国际规则和制定必要的法律支撑文件。”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安娜·乔宾·布莱特表示,本次研讨会将讨论铁路运单使用以及如何建立适用的法律框架等具体问题。
“近年来,国际铁路通道建设能力不断增强。铁路运输以其在时效、价格、运能、安全性等方面的优势,成为各国和各地区间实现互联互通、密切经贸往来的重要桥梁,显现出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中国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表示,在国际铁路运输飞速发展的同时,实践层面对创新完善陆上贸易规则的需求也日益迫切,“铁路运单不具备物权凭证属性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各国陆上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牧原表示,目前国际铁路联运的发展促进了国际物流通道变化。“截至2019年10月,中欧班列累计开行超过20000列,常态化开行城市22个,通达17个国家56个城市。我们预测,中欧班列未来每年增长率不低于35%。”李牧原举例说,以中欧班列为代表的国际铁路运输,在全球越来越受到重视,因贸易需求变化带来的铁路单证问题具有普遍性。
“完善国际铁路运输单证物权属性,建立信用机制,是提高贸易便利化的有效途径。”李牧原建议,在国际铁路运输中,建立清晰和完善的法律体系,形成多边共识,提高沿途贸易便利化水平,以此促进中欧班列沿途国家和地区之间贸易平衡。
2011年,重庆在中国率先开通了从重庆始发,经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俄罗斯、波兰,至德国杜伊斯堡的中欧班列。开行8年来,中欧班列(重庆)开行超过4500列,占全国中欧班列的23%,运输集装箱超过35万标箱,货值超过1600亿元人民币,是目前中国国内开行数量最多、带动最强、货值最大的中欧班列。
“相比传统的海上运输,当前国际铁路联运存在着国家和国家之间通关效率不高、物流成本偏高、运输单证融资功能缺失等制约因素,影响了陆上贸易的进一步发展。”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波表示,近年重庆为此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创设“铁路提单”,开立全球首份“铁路提单国际信用证”,并实现批量化运用;推动《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联运作业规范》的标准制定,促进“铁路提单”的区域推广;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依法审理了全国首例涉“铁路提单”纠纷案件等。
关键词: 铁路运单物权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