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确立首批72个省级“飞地经济”园区

12月10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辽宁推进“飞地经济”发展工作的详细情况。 王景巍 摄

多年来,县域经济发展滞后一直是制约辽宁省经济发展的短板。12月10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了解到,辽宁省政府把“飞地经济”作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重点推进,成效显著。

据了解,辽宁以省级开发区为主要载体,发挥各地区优势,大力推动“飞地经济”发展,推进产业向园区集中,让乡村振兴找到了发展新路。以朝阳市为例,工作启动以来,仅一年多时间,朝阳市乡镇(街道)洽谈落地飞地项目457个,总投资478万元。

随着“飞地经济”不断推进,辽宁省各地区主动创新发展,“飞地经济”工作特色鲜明。沈阳市充分利用与北京市对口合作的机遇,聚焦北京产业外溢和转移,做好“北京-沈阳”合作招商引资产业园区项目承接;大连市制定了“飞地经济”考核办法,督促各县区加快推进飞地项目落地;抚顺市结合重点生态功能区规划,编制了所属8个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土地空间利用规划及园区项目准入标准;本溪市重点依托泰州-本溪合作和沈阳经济区建设,在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行业加速推动实施重大项目合作等。

围绕推进“飞地经济”发展,辽宁省打破区域限制,通过创新规划、建设、管理和税收分成等合作机制,将因功能区位不同、资源环境制约、规划或产业配套限制等原因不适合在本区域(即“飞出地”)实施的项目,转移到承接区域(即“飞入地”)落户建设。通过建立“飞地经济”模式,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为项目“飞出地”取得利益分享,有效促进了各地区和各级政府部门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各市均制定了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和支持政策,沈阳、葫芦岛、抚顺、盘锦市、分别设立2亿元、1亿元、2000万元、500万元市“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贴息补助和奖励。

为发挥省级以上开发区龙头带动作用,引导项目向园区集中,辽宁省政府研究确立了第一批72个省级“飞地经济”园区,规划区域面积158平方公里,纳入省级政策支持和考评范围。目前,省级园区已签约落地项目600余个,总投资约1000亿元,省级园区已成为辽宁省飞地项目落地的重要平台。(完)

关键词: “飞地经济”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