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2日对外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2019年版负面清单放开“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许可”等措施,共列入事项131项,相比2018年版负面清单减少事项20项,缩减比例为13%。

2018年底,我国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标志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2018年版负面清单共151个事项,其中禁止准入类事项4项,许可准入类事项147项。

2019年版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类事项共5项,新增了“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事项。这是为了更好管控主体功能区各类开发活动,经报国务院批准后列入。许可准入类事项共126项,涉及18个国民经济行业事项105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事项10项,《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事项7项,信用监管等其他事项4项。

据介绍,2019年版负面清单将“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纳入,并取消各地区自行编制发布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23个;及时纳入新设立的准入措施,实现全面覆盖;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设立审批”等措施放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移出部分不符合清单定位的措施;公布清单措施主管部门,完成清单事项统一编码,为实现清单事项“一目了然、一网通办”奠定基础。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2019年版负面清单在延续2018年版负面清单主要框架结构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缩短了清单长度、减少了管理措施、公布了主管部门、明确了统一编码,以清单为主要形式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更有利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关键词: 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