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产品”,处罚结果为“没收违法所得8.277537万元,罚款27.20088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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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无印良品今年第三次被行政处罚。2021年4月29日,无印良品就因“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仅限条例)产品”被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0.122988万元,罚款3.834374万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2日,无印良品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0.29796万元,罚款1.27332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从2017年9月28日至2021年7月26日,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共有12项行政处罚,处罚总金额超过156万元。

关键词: 无印良品 不合格产品 年内罚款 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