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凝聚你我力量 规范在线教育”为主题的K12在线教育服务与评价标准研讨会在京召开。会上,多家在线教育机构共同签署《K12在线教育行业自律公约》,并围绕制定K12在线教育的团体标准展开研讨。据悉,该团体标准将围绕行业和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从规范K12在线教育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进行制定,将在充分研讨后,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虚编师资、诱导消费者贷款、退费难、“人灌”变“网灌”……在线教育的维权难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中国消费者协会8月发布的《2020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指出,教育培训类投诉有所增加,其中很多涉及K12在线教育领域。
上海消保委公布的《2020年上半年投诉处理情况通报》显示,上半年上海市消保委系统受理教育培训投诉5625件,同比上升20.9%。消费者主要反映教学质量不符合预期、无法预约课程、虚编师资、诱导消费者贷款、退费难或收取高额手续费等问题。K12在线教育平台的师资水平到底如何,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问题。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分析认为,要完整理解在线教育师资概念。“师资不只是讲课的人,还应包括技术支持、联络等各方面。”储朝晖说,在线教育的新技术还需要好的教育理念引领,在线教育不能由“人灌”变“网灌”,“现场灌”变“在线灌”。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表示,在线教育平台作为新兴的电子商务平台,既要满足真实的消费需求,也要关注和防范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发生。设立合理的行业标准、最佳行为守则等,有利于在线教育行业规范发展。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和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秘书长陈音江等多名专家分析认为,在线教育行业面临的动态法律风险是难防控、纠纷多,规范发展还要从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评价机制、健全信用机制等方面入手,加强自律,确保证照齐全、规范培训行为、规范收费管理、主动签订合同,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消费者报社、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主办。(注:K12是国际上对基础教育阶段的统称)(记者冯松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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