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根,根深才能叶茂。只有良好的营商环境才能够滋养企业成长壮大。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吸引力、竞争力,更是创造力、驱动力,也是体现一个行业或市场综合竞争力的客观需求。”6月19日,鲁山县县长李会良说。
一直以来,鲁山县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2019年以来出台了《关于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鲁山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鲁山县环境大优化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有分量、有“干货”的措施办法,为优化营商环境、刺激实体经济投资提供政策保障。
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38个部门1007项业务入驻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入驻率100%,事项入驻率92.5%,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二楼设置企业开办专区,将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统一规划在专区内,实现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一日办结”。在“一网通办”方面,1186项业务全部实现网上可办,其中484项已实现不见面审批,四级深度事项占40.7%,已完成省定40%的目标,在我市位居前列;在“一次办妥”方面,1190项除需现场勘察和评估的事项已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
建立政企沟通处置工作机制,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鲁山县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走访、大提升”等访企问需活动,深度对接企业需求,发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作风,提供零距离、心贴心的优质服务。不定期组织召开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座谈会,现场听取企业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建立问题台账,以问题交办形式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时整改。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努力,解决企业及重点项目反映问题困难162条。
强化评价引导,严格落实奖惩。该县制定出台《鲁山县营商环境季度考评工作办法》,对30家相关县直单位季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季度考评工作目前已完成,排名靠前的单位和落后单位将分别进行典型发言和表态发言,对季度排名前三名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后两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副职进行约谈;连续两季度落后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实行党政纪处分;连续三季度落后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副职作出免职处理。“谁砸县里营商环境的牌子,我们就摘谁的帽子。”李会良表示。
疫情发生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全力以赴、多策并举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企业的减税降费力度,今年预计减税降费可达2亿元;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截至5月底,已对大工业用户、一般工商业用户(除高耗能用户外)减免电费及受疫情影响申请报停企业用户减免基本电费共计310余万元;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今年1-5月份各类金融机构累计发放企业贷款30.74亿元;通过政银担平台累计发放资金4000余万元,帮助农业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我们的理念就是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有呼必应,无事不扰。下一步,将围绕全市开展的‘优化提升年’工作要求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十大任务’,简化办事流程,优化服务质效,做企业排忧解困的服务员、政策信息的快递员、克己奉公的管理员,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李会良表示。
关键词: 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