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12日披露,“十三五”以来,青海城镇居民收入平稳增长,收入来源继续呈多元化,社会保障更趋完善,居民消费结构优化升级,新业态新消费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

素有“中华水塔”美誉的青海省,青海省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省份,世居的少数民族主要有藏族、回族、土族、撒拉族和蒙古族,其中土族和撒拉族不仅是青海省独有的民族且是人口较少民族。

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介绍,2018年青海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5%,较2015年提升4.2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继续提高,质量不断改进,城镇化进程中所蕴含的经济增长动力将会得到更大释放;2019年青海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830元,较2015年增长37.8%,年均增速为8.4%。

“十三五”以来,青海省政府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协同增长机制,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同时持续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优先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推进生态移民、退役人员、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民工就业,支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创新就业服务,形成更多的就业增长点。使2019年青海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2872元,比2015年增长35.3%,年均增长7.9%。

同时,青海省力求织密社会保障网,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让居民看得起病,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较快。2019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2510元,比2015年增长72.0%,年均增长14.5%。美容美发洗浴等其他服务消费支出增长,显示出城镇居民由生存型消费向享受型消费的发展。

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表示,“十三五”以来,青海省城镇居民社会平均消费倾向(消费支出占收入的比例)略有降低,2019年为0.70,比2015年降低0.08;同时,由边际消费倾向(增加的1单位的收入中用于增加的消费部分的比率)显示,消费增加值占收入增加值比率亦降低,2019年城镇居民边际消费倾向为0.35,比2015年降低0.41,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略显疲软。(完)

关键词: 城镇居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