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核定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取消起步价按里程精确收费

12月19日,北京市落实国家新的车型分类标准核定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价格听证会在京召开。 中新社记者 张兴龙 摄

19日,北京市落实国家新的车型分类标准核定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价格听证会在京召开。据介绍,此次听证会的两个收费调整方案均提及,客车、货车按照实际行驶里程精确收费,不再收取起步价。15名听证会参加者中,过半数赞成方案一,即客车执行现行收费标准不变,货车将现行收费标准经测算后平移为新的收费标准。

客车收费标准不变,货车提出新标准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于今年7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对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的货车车型分类统一调整;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在听证会上表示,新车型分类标准中,客车分类略有调整,将现为二类客车的8、9座客车调整为一类客车,其他客车分类不变,收费标准基本可以沿用;货车分类变化较大,由按照额定载质量分类调整为依据车辆总轴数等进行分类,并由原来的五类车型变为六类车型,差异较大,现行收费标准无法直接套用,需要测算提出与新车型分类对应的新收费标准。

不增加车辆通行费总体负担

据介绍,此次北京市将调整收费精度,按照实际行驶里程、费率标准精确收费,取消“二舍八入,三、七作五”取整收费以及起步价,实现更加准确、公平、合理。

北京市交通委会同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研究提出的北京市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明确,客车收费标准不变,货车均按照实际行驶里程精确收费,并研究提出两个方案:一是将现行收费标准经测算后平移,二是将现行收费标准简单对应并增加一类车型。

负责人强调,方案尽可能维持各路段收费水平平衡,避免引发新的交通拥堵,同时综合考虑客车车主、货运企业和收费公路经营者的利益。经过深入调查、科学测算,在相同交通流量下,两个方案均实现通行费总体负担略有下降,其中收费标准平移方案更加注重平稳过渡。

过半听证会参加人支持方案一

听证会参加人共15人,其中消费者10人,包括高客长途营业人员、搬家公司工作人员等;高速公路经营者3人,包括兴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首都公路发展集团代表等;还有2名专家。

现场,7人支持方案一,6人支持方案二,1人认为两套方案均可,1位听证人认为两套方案均不可。

支持方案一的认为,将现行费率标准通过加权平均的方法测算得出新的费率标准,得到货车收费标准平移,更为合理。支持方案二的则认为,方案二便于货车公司测算。

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强调,部分货车由于调整了车型分类及其对应的收费标准,会出现实际交费有升有降的情况。但精确收费将是中国普遍采用的计费规则,更好地体现了“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收费更加公平、合理。(完)

关键词: 高速公路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