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辣9号”在遵义市推广种植。受访者供图

科技创新并不总是“高精尖”,如何把地方资源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从而为高质量发展注入磅礴动力?在不久前召开的一次会议上,贵州省遵义市副市长李莲娜对全市的科技工作者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其实,近年来,遵义一直在探索科技成果转化的快速可行路径。在贵州省科技厅的支持下,遵义市致力于破除成果转化机制体制的壁垒,努力创造条件让科研人员实现“名利双收”,遵义市农科院研究员余常水就是其中一位获益者。

新种苗转化困难重重

过去,市场上的辣椒品种多、品质杂,农户选用种子时,长期采取自选、自留、自用的老办法,在遵义,这种老办法导致辣椒种植一度濒临失控。

上个世纪90年代,看到这种状况,身为遵义市农业科学院的科研工作者,余常水很是着急。他开始利用业余时间,搜集辣椒种子资源,着手品种改良的研究。

这项工作进行得断断续续。历经无数次试验,直到2009年,在当地科技部门的支持下,余常水才成功育出新型杂交种苗——“遵辣9号”特色小辣椒。

从试验效果看,“遵辣9号”有望改变遵义辣椒种性严重退化、抗性下降和单产量低的窘况。如果能大面积推广种植,无疑能让遵义辣椒实现迭代升级。

可在当时,“遵辣9号”要实现成果转化,困难重重。按照惯例,职务成果的转化收益只能归单位所有,科研人员没积极性。况且,对单位来说,这样的收益往往也是一个烫手的山芋,怎么处理、怎么分配都是一个问题。而当时的人事干部管理规定,也是套在科研人员头上的一个“紧箍咒”,其中尤为严厉的是不允许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从事企业活动。

当年的现实给余常水泼了一盆冷水,他的科研成果“遵辣9号”也因此被雪藏了10年之久。

搅动创新创造“一池春水”

转化难,其实不仅仅是遵义市农科院一家科研院所面临的问题。

贵州的省、市科技部门在调研中发现,部分科研院所及科研人员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有两方面的担忧。一方面,科研院所多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但科技成果的转化,最终是以商品方式呈现,容易被理解为从事经营活动,存在各种“不经意间违规”的风险。因此,很多公益一类科研院所推进成果转化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在针对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问题上,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有些已有的政策甚至存在“打架”的现象。比如,有的政策允许科研人员可以获得现金、股份等报酬,有的却规定科研人员不得获取兼职报酬。

破除机制体制壁垒,打通科研技术成果走向市场的“最后一公里”,势在必行。

如何破题放活?在贵州省科技厅的支持下,遵义市决定以更大的决心和闯劲,搅动科技创新创造这“一池春水”。

去年,在贵州省科技厅和遵义市科技局的支持下,遵义市农科院大胆试点“技术股+现金股”模式,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

转化一年获益55万元

余常水象征性向遵义市农科院交纳1万元的费用,得到“遵辣9号”长达5年的使用权,获准自行转化。这样,余常水及团队与第三方成果转化公司合作,以辣椒新品种“遵辣9号”投资繁育种子,并开始在遵义市大规模推广种植。

“首批试种的深度贫困村——遵义市龙丰村,一年种植1200亩,收入570万元,130多户贫困户全部脱贫。”提及去年的收获,余常水满脸自豪,特别在有些地方,“遵辣9号”亩产最高达到了350公斤,而常规辣椒亩产只有100公斤,效益显而易见。

依托于辣椒“换种工程”,仅2019年,遵义辣椒的种植、加工、交易综合产值就超过了200亿元。如今的遵义,辣椒种植规模居全国辣椒主产区第一位,世界辣椒加工贸易基地已初显规模。

去年,余常水以现金100万元入股遵义辣椒集团,转化推广“遵辣9号”11万亩,获得成果转化收益约55万元。按照目前的种植规模,今年,余常水有望获得超过百万元的成果转化收益。

正是省市科技部门联手破除体制机制壁垒,让余常水这样的科研人员实现了“名利双收”。(记者 何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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